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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2021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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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31
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是我市防灾减灾、趋利避害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保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作业期限:2021年4月至2021年10月底。在此期间遇有合适的气象作业条件,各作业区将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二、作业地点:滨州市行政区域内,含各县(市、区)。
三、各作业区域如发现未炸火箭弹、人雨弹及弹头,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严禁自行敲打、拆卸、捡拾,要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因自行处理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昭武 联系电话: 0543-8198825
滨州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