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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实施规范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1-15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实施规范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设区的市级权限)

首次申请00015410400201】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00015410400Y】

2.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设区的市级权限)【000154104002】

3.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设区的市级权限)首次申请(00015410400201)

4.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76 项

5.实施依据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

6.监管依据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条

7.实施机关:设区的市级气象主管机构

8.审批层级:设区的市级

9.行使层级:市级/隶属

10.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

11.受理层级:设区的市级

12.是否存在初审环节:

13.初审层级:

14.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资格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危险气体的运输、使用和存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有 4 名以上作业人员,其中至少有 1 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 技术职称的人员;

4)有必需的器材和设备;

5)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升放气球资质的单位应

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危险气体的运输、使用和存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三)有四名以上作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四)有必需的器材和设备;

(五)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

2.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

3.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4.许可证件名称:升放气球资质证

5.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6.具体改革举措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

2)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等方式,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实施严格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建立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强化市场主体责任。

3)加强对升放气球行为的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提高升放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4)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一)升放气球资质证申请表;

(二)作业人员登记表;

(三)升放气球的器材和设备清单;

(四)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和措施。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1)《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从事升放气球活动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简称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一)升放气球资质证申请表;

(二)作业人员登记表;

(三)升放气球的器材和设备清单;

(四)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和措施;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中介服务

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

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

3.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无

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无

5.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无

七、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1)申请人申请;

2)审批机构受理/不予受理;

3)现场核查

4)审批机构审查;

5)决定核发许可证/不予核发许可证。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九条认定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根据需要,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第十条申请单位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认定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加盖认定机构印章的《升放气球资质证》。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认定机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单位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4.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5.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6.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7.是否需要鉴定:

8.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9.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10.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5 个工作日

2.法定审批时限:20 个工作日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第十条:申请单位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认定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加盖认定机构印章的《升放气球资质证》。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4.承诺审批时限:20 个工作日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证照

2.审批结果名称:升放气球资质证

3.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5 年

4.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升放气球资质证》有效期为五年,并实行年度报告制度。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取得升放气球资质的单位,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认定机构申请延续。认定机构应当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年度报告及信用管理等有关情况,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全国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升放气球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

3.年检周期: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

6.年检是否收费: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升放气球年度报告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升放气球资质证》有效期为五年,并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取得资质的单位,应当在每年的六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升放气球年度报告报认定机构。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遵守技术标准和规范、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升放气球活动等情况。

4.年报周期:1 年

十四、监管主体

设区的市级、县级气象主管机构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设区的市级权限)延续申请 00015410400202】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00015410400Y】

2.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设区的市级权限)【000154104002】

3.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设区的市级权限)延续申请(00015410400202)

4.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76 项

5.实施依据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

6.监管依据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条

7.实施机关:设区的市级气象主管机构

8.审批层级:设区的市级

9.行使层级:市级/隶属

10.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11.受理层级:设区的市级

12.是否存在初审环节:

13.初审层级:

14.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资格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危险气体的运输、使用和存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有 4 名以上作业人员,其中至少有 1 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4)有必需的器材和设备;

5)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升放气球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危险气体的运输、使用和存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3)有四名以上作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4)有必需的器材和设备;

5)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

2.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

3.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4.许可证件名称:升放气球资质证

5.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6.具体改革举措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

2)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等方式,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实施严格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建立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强化市场主体责任。

3)加强对升放气球行为的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提高升放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4)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1)升放气球资质证延续申请;

(2)作业人员登记表;

(3)升放气球的器材和设备清单;

(4)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和措施。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1)《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从事升放气球活动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简称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一)升放气球资质证申请表;

(二)作业人员登记表;

(三)升放气球的器材和设备清单;

(四)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和措施;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2)《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取得升放气球资质的单位,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认定机构申请延续。认定机构应当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年度报告及信用管理等有关情况,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六、中介服务

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

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3.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

5.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

七、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1)申请人申请;

2)审批机构受理/不予受理;

3)现场核查;

4)审批机构审查;

5)决定核发许可证/不予核发许可证。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九条认定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根据需要,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第十条申请单位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认定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加盖认定机构印章的《升放气球资质证》。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认定机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单位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4.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5.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6.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否

7.是否需要鉴定:

8.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9.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10.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1)《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第十条

申请单位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认定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加盖认定机构印章的《升放气球资质证》。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4.承诺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证照

2.审批结果名称:升放气球资质证

3.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5年

4.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升放气球资质证》有效期为五年,并实行年度报告制度。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取得升放气球资质的单位,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认定机构申请延续。认定机构应当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年度报告及信用管理等有关情况,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全国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升放气球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

3.年检周期: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

6.年检是否收费: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无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升放气球年度报告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升放气球资质证》有效期为五年,并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取得资质的单位,应当在每年的六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升放气球年度报告报认定机构。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遵守技术标准和规范、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升放气球活动等情况。

4.年报周期:1 年

十四、监管主体

设区的市级、县级气象主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