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气象局关于向社会媒体公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获取渠道和方式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便于社会媒体及时获取权威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升灾害防御能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获取渠道和方式
(一)社会媒体可通过东营有关媒体渠道及时获取权威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主要包括:
1.“东营气象”微信公众号
2.“东营气象通”手机APP
3.东营气象网(http://sd.cma.gov.cn/gslb/dysqxj)
4.“东营预警发布”抖音号
(二)社会媒体也可通过中国气象局、山东省气象局公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获取渠道和方式,及时获取权威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主要包括:
1.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网(http://www.12379.cn)
2.“国家预警”手机APP
3.“山东天气”微信公众号
4. 山东天气网(http://sd.weather.com.cn/)
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行为规范
社会媒体在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过程中,必须使用气象部门官方发布的实时预警信息,并标明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名称和发布时间,不得更改和删减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内容,不得传播虚假和超过时效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1.东营市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获取渠道和方式
2.山东省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获取渠道和方式
东营市气象局
2020年6月11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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