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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气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东营市气象局 时间:2019-03-26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包括概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东营市政府网站(www.dongy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营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营市东营区胶州路102号;邮编:257091;联系电话:0546-8332232)。

一、概述

2018年,东营市气象局按照《条例》精神,进一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东营市气象局办公室是东营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在东营市气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东营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东营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职责范围、机构设置、法规标准、气象科技、事业发展规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行政许可规定及审批、重大项目执行情况、政府采购等。

2018年,东营市气象局通过东营市政府网站、市气象局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网站、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媒体、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方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99条,其中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115条、重要天气预报31条、在政府网站在线公开工作信息188条、行政审批信息63多条、部门预决算2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东营市气象局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是东营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东营市气象局网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子栏目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专栏查阅和检索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全年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115条、行政审批信息63条,工作动态随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一般委托市采购中心或招标机构发布。

东营市气象局通过各类媒体对“3·23世界气象日”、气象灾害防御等、气象保障服务、重要天气过程预测等重要工作主动及时宣传报道。

2.报纸、广播、电视媒体

通过中国气象报、中国气象网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气象信息13条。通过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报、东营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气象信息32条。

3.其它公开方式

2018年累计在东营气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气象信息400余条,在重要节假日和重大天气事件中,及时通过公众号进行发布,提高了气象信息的公众知晓度。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东营市气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均及时做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拓展发布方式、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根据上级要求完成了市气象门户网站的集约建设,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但随着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频繁发生,与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工作手段有待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各项要求,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认真分析研究社会各界和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不断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组织机制、工作机制,继续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东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