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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作者:办公室 来源:德州市气象局 时间:2023-03-28

人工影响天气是在适当条件下通过科技手段对局部大气的物理、化学过程进行人工影响,实现增雨雪、防雹、消减雨雾等目的的活动,是气象防灾减灾、服务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公益事业。为保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德州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装备:“三七”高炮、火箭发射装置。

二、作业时段:2023年4月10日—2024年4月10日。

三、作业影响区域:高炮、火箭作业点周边12公里区域,在该区域内可能掉落未爆炸弹丸、未完全爆炸弹丸碎片或火箭弹残骸。

四、注意事项:1.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间,不得在作业现场围观,尽可能待在室内。2.若发现未爆炸弹丸或火箭弹残骸,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请不要擅自拾取,更不能自行拆卸,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或气象局,以便妥善处理。3.如拾取后因自行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引起不良后果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导致意外事件发生,请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或气象局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以便及时对事件进行处置。

六、联系电话:德州市2586635,德城区2728110,天衢新区5046116陵城区8221992,禹城市7321158,乐陵市6327993,宁津县5222316,齐河县5650252,临邑县4866188,平原县4211422,武城县6211023夏津县3881379庆云县3860278

特此公告。

德州市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