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气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信息公开情况
截至2019年1月15日,我局通过菏泽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其中,工作动态10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规范性文件13条。通过门户网站菏泽气象信息网公开政府信息85条。
二、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菏泽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张宗灏任组长,副局长田建华、黄维农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综合法规科等有关科室协作配合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更新、咨询等工作一体化,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保障制度。我局建立健全了《菏泽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一系列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管理,细化责任目标,加强考核力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搭建信息公开平台。在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法律法规宣传、党务政务、气象科普等专题网页。
(四)加大信息公开内容保障。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外,如实及时公开。一是及时发布和更新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服务事项、财政执行、审批收费、人事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二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三是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一般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五)严格保密审查。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一是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保密问责。三是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设备、网络运行安全。
(六)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集中运用报纸、电视、网络、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活动等多种媒介和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报道。加强网上互动交流,充实网站内容,提升网站政务办理和社会服务功能。
(七)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和培训。多次组织各科室、各县区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自觉主动公开意识和公开规范化程度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