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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气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菏泽市气象局 时间:2020-03-04

 一、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公开事项主要为:机构职责、政务服务、政策法规、权责清单、服务指南、人事信息、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年报、重大项目执行情况、招标采购、事业发展规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等。截至2020年2月10日,我局通过不同渠道主动公开信息124项,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项;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

  二、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菏泽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张宗灏任组长,副局长田建华、黄维农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综合法规科等有关科室协作配合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更新、咨询等工作一体化,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保障制度。我局建立健全了《菏泽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一系列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管理,细化责任目标,加强考核力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搭建信息公开平台。在门户网站设置了“信息公开专栏”,下设“通知公告”“人事信息”“机构职能”“预算决算”“政策法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制度”和“服务指南”等。 

(四)加大信息公开内容保障。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外,如实及时公开。一是及时发布和更新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服务事项、财政执行、人事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二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三是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一般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五)严格保密审查。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一是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保密问责。三是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设备、网络运行安全。

  (六)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集中运用报纸、电视、网络、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活动等多种媒介和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报道。加强网上互动交流,充实网站内容,提升网站政务办理和社会服务功能。

  (七)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和培训。多次组织各科室、各县区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自觉主动公开意识和公开规范化程度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