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由菏泽市气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菏泽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菏泽市牡丹区东方红西街365号;邮编:274900;电话:0531-5850869;电子邮箱:sdhzqxj@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21年,在山东省气象局党组和菏泽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菏泽市气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进菏泽气象现代化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二)制度保障及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菏泽市气象局进一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菏泽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一系列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管理,细化责任目标,加强考核力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责任。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取得了良好效果。2021年,菏泽市气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公开更加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切更加迅速有效。
(三)主动公开事项内容
菏泽市气象局公开事项主要为:机构职责、政务服务、政策法规、权责清单、服务指南、人事信息、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年报、重大项目执行情况、招标采购、事业发展规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等。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菏泽市气象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21年,菏泽市气象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未发生泄密事件。
菏泽市气象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一是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保密问责。三是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设备、网络运行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菏泽市气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但仍存在公开信息内容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等问题。
2022年,菏泽市气象局将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透明化。一是加大决策公开工作力度,决策前通过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广泛征集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收集反馈意见的总体情况。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集中运用报纸、电视、网络、防雷减灾知识宣传活动等多种媒介和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报道,加强网上互动交流,充实网站内容,提升网站政务办理和社会服务功能。三是积极开展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常态化学习和培训,组织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及各县区局进行专题学习,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其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菏泽市气象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