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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气象局2022年升放气球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作者: 来源:济宁市气象局 时间:2022-04-25

为加强升放气球安全管理,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升放气球安全监管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放气球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计划。

一、监督检查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监督责任,增强放气球资质单位主体责任和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监督检查对象

升放气球资质单位及其升放活动

三、监督检查内容

对升放资质企业开展现场检查,签订安全生产工作承诺书,升放气球活动的开展现场检查,内容包括:年度报告提交情况、专人值守情况、活动审批情况、设置识别标志情况和警示标志、配备消防器材情况、安全应急规章制度

四、监督检查日期和方式

检查日期:4月26日至6月30日。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前,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升放气球活动安全巡查。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升放气球资质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督促整改。

五、实施要求

(一)严格执行安全检查任务清单制度

在开展升放气球安全监督检查中,要针对不同检查对象使用不同的安全检查任务清单。检查后与受检单位有关人员沟通交流,告知其存在的事故隐患或问题,违反的法律法规条款和可能进一步采取的处理措施。同时将被检查单位签字认可、检查人员签字的安全检查任务清单携至检查单位归档。

(二)严格执行出具安全隐患和问题清单制度

在开展升放气球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安全生产问题或隐患轻微,能够当场改正,并在检查人员监督下完成整改的;发现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事故隐患的,或者存在其他必须限期达到要求的事项,制作升放气球安全隐患和问题清单,列清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期限和有关要求,经检查人员和被检单位双方签字后,一份留被检单位,一份携回检查单位归档。

)严格执行安全整改复查清单制度

检查单位收到受检单位提交的升放气球安全整改工作清单后,应及时整改,检查单位应于整改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派出检查人员到现场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附件:济宁市升放气球资质单位信息库                                

                             济宁市气象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