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接受市局计划财务处的指导和管理,按照《会计法》等财经法规开展工作,并自觉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实行会计监督,在资金安全、预算执行方面对市局负责;负责拟订财务核算中心工作规范和流程,制定和完善财务核算中心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市气象局所属县级气象局(站)财务集中核算的管理流程;负责市气象局机关、各直属单位以及所属县级气象局(站)、企业(包括市气象局、所属直属单位和所属县级气象局所办企业)所有资金的会计核算;制定有关财务报表;负责归集各项收支,发挥监督职能,对违反财务制度和有关管理规定、不符合预算的收支进行纠正或拒绝核销支出;承办相关单位资产购置、调入、调出、租赁等国有资产管理的会计手续;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会计凭证、账表等会计资料和相关财务信息;负责各单位财务状况、资金运行分析监督,定期形成专项财务分析报告反馈给各单位和计划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县级气象局(站)的现金、银行存款、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受市政府委托,负责济南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的财务核算工作;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济南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设置会计科、出纳科,规格均为正科级。 (一)会计科 按照权限负责市气象局局机关、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以及市气象局所属县级气象局(站)、企业(包括市气象局、所属直属单位和所属县级气象局所办企业)所有资产的会计核算,指导出纳科做好相关账务处理工作;负责编制市局、市人影办和所属县级财务预算、决算等有关财务报表;负责市人影办资金收支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账等有关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归集各项收支,发挥监督职能,对违反财务制度和有关管理规定、不符合预算的收支进行纠正或拒绝核销支出;承担分析各单位财务状况、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形成财务分析报告反馈给各单位和财务分管领导;负责市人影办的会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出纳科 负责对县级气象局(站)的现金、银行存款、收费票据的使用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按照权限负责市气象局局机关、各直属单位以及所属县级气象局(站)、企业(包括市气象局、所属直属单位和所属县级气象局所办企业)所有资产的会计核算,配合会计科做好相关账务处理工作;负责收集、管理和保管会计凭证、账表等会计资料和相关财务信息;负责承办相关单位资产购置、调入、调出、租赁等国有资产管理的会计手续;负责财务核算硬件、软件及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维护;负责人影办的出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