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2023年春夏季人影作业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规定,为确保地面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科学、有序、高效”地进行,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济南市2023年春夏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发布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3年05月01日00时至2023年09月30日24时。
二、作业区域
济南市区域:济南南部山区29处火箭作业区、北部12处高炮(火箭)作业区。涵盖我市历城、南山、章丘、长清、平阴、济阳、起步区、商河、莱芜、钢城等区域。
作业点周围10km范围内处于作业安全影响区域。
三、作业装备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装备有增雨火箭、防雹高炮、地面催化剂发生器。
四、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严禁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场围观:
(二)严禁以作业装备为背景进行照相、摄像活动:
(三)严禁擅自移动、藏匿、拆卸和损毁不炸弹、哑弹等故障弹;
(四)严禁未经气象主管机构和空域管制部门批准实施作业。
五、事故处置
人工增雨火箭弹、防雹弹属于危险爆炸物品,若发现弹药被盗,当地群众有责任协助、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侦破,对检举揭发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若任何组织和个人遇到故障弹或火箭弹残骸,或因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造成意外事件时,应及时拨打电话报告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或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六、联系方式
市人影中心 67719195
章丘 83696121
长清 87222121
平阴 87886899
济阳 84219857、84211558
商河 84880184
莱芜 76269132
钢城 76269132
特此公告
济南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2023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