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气象局信息公开指南

《聊城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市气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需要获得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等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等情况。

(三)信息公开指南

(四)信息公开年报

(五)信息公开制度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部门财政预算;人事任免事项;本部门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1、公开形式

本部门主要通过本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http://sd.cma.gov.cn/gslb/lcsqxj/)

本部门还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及时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部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形式:

书面提交申请。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本部门网站下载、打印。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向本部门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登记、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本部门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聊城市气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新南环路179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573810

传   真:0535-8573810

电子信箱:lcsqxjadmin@lc.shangdong.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部门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附件:聊城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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