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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气象局部门职责

作者: 来源:潍坊市气象局 时间:2023-07-11


潍坊市气象局的机构规格为正县(处)级,机关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设置如下:

1.潍坊市气象局机关

潍坊市气象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业务科技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审计室)、政策法规科4个内设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各内设机构的职责为:

(1)办公室

负责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文秘、收发、车辆、安全生产等工作并检查、督办;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承担应急管理任务;管理财务核算中心工作;负责市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业务科技科

组织落实省局业务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基本气象业务、科研和现代化建设;负责气象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组织全市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大气成分、雷电预测预警预报、预测预估和气象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负责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气象信息发布的管理,重要气象资料的审查;承担科研管理和新技术的推广;负责无线电装备的管理;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人事教育科

负责干部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录用调配、奖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工作;拟定全市气象部门人才培养的规划并实施;负责职工在职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负责全市气象系统的监察审计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党总支、妇女、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4)政策法规科

负责地方性气象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市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气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气象科技服务的组织管理、宏观协调和政策指导;承担全市施放气球管理职责;依据法律法规负责雷电防护监督、管理职责;承担气象行政许可日常工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直属事业单位

潍坊市气象局设置:潍坊市气象台(潍坊市海洋气象台)、潍坊市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潍坊市气象服务中心、潍坊市气象综合保障中心4个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各直属事业单位职责为:

(1)潍坊市气象台(潍坊市海洋气象台)

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和责任海区的天气监测、预报、预警等制作及发布工作。承担决策气象服务和应急气象保障服务。承担相关业务科研开发和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等职责。负责城市内涝、交通、地质灾害和空气污染等气象风险及影响预报研究与合作交流。承担对县级气象部门相关业务指导。

(2)潍坊市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

    负责生态气象业务能力建设,开展生态气象保障服务。负责农业气象监测、预报、服务等业务工作。承担农业气象适用技术研究与推广等工作。承担农业气候区划、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任务。负责农业气象灾害影响评估与防御对策研究。承担卫星遥感产品检验与应用服务工作。承担气象灾情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和直报工作。承担气候与气候变化、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服务等工作。承担雷电灾害风险管理、灾害调查等业务。承担对县级气象部门相关业务指导。

(3)潍坊市气象服务中心

承担公众气象服务、专业气象服务和专项气象服务等工作。承担气象防灾减灾及重点领域行业气象服务效益评估等工作。承担气象信息服务、气象信息咨询等工作。承担影视、网站、新媒体等气象服务工作。

(4)潍坊市气象综合保障中心

    负责综合气象观测、信息网络、技术装备、数据处理等业务运行及相关维护和保障工作。负责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建设运维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评估工作。承担为气象主管机构履行职责范围内的防雷减灾管理职能提供技术支撑等工作。负责市局机关、直属单位及所属县级气象部门的会计核算、稽核、财务服务和业务指导。承担市局授权的全市气象部门综合预算、建设项目、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管理工作,履行对所属县级气象部门财务管理的直接监管责任。承担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3.地方机构

     潍坊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全市人工影响天气的组织管理、技术指导、装备保障、安全检查等工作;发布市级人影指导产品和作业预警指令,负责全市人影作业信息收集、效果评估和信息上报工作;开展人影相关技术的科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