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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气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常静 来源:烟台市气象局 时间:2019-03-08

     

本年报由烟台市气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编制。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海林路33号;邮编:264003;联系电话:0535-6893976)。

一、概述

2018年,在烟台市委、市政府和山东省气象局党组坚强领导下,全市气象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重点工作,为加快建设制造业强市、海洋经济大市、宜业宜居宜游城市和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提供优质气象服务。获“全国重大气象服务先进集体”,连续7年获“烟台发展突出贡献单位”,连续20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获市“春运先进集体”“森林防火工作突出贡献奖”。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的统一部署,市气象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及分工,加强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同时,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抓好新闻发布和媒体互动,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取得了良好效果。2018年,市气象局在政府信息工作中,主动公开更加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切更加迅速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气象新闻、服务指南、气象年鉴、政策法规、科普知识、与民对话、局务公开,以及气象灾害预警、天气预报、天气实况等公众气象服务信息。

(二)公开形式。一是在网站上公开。在“烟台气象网站(http://sd.cma.gov.cn/gslb/ytsqxj/)”发布各类信息;二是在公开专栏上公开。通过公开栏将政府信息对内、对外公开;三是在专题活动上公开。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日”、“科普周”等活动,向社会发放各类气象法规、科普、宣传等材料;四是在社会媒体上公开。在烟台电视台、烟台广播电台气象节目发布气象信息,每天多次向社会公众广泛发布有关气象信息。五是其它公开方式。2018年,我局对烟台气象手机客户端、气象电子显示屏进行改版升级,为气象信息发布提供了新平台。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0次,应邀发布新闻通稿100余篇,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重要气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烟台市气象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烟台市气象局没有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烟台市气象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烟台市气象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未发生泄密事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各界对气象部门,特别是气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新需求和新期待,虽然我局高度重视加强气象信息公开工作,但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完善;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广泛等。

2019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省局党组和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担当实干,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力争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为加快建设制造业强市、海洋经济大市、宜业宜居宜游城市和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提供优质气象服务,以优异的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烟台市气象局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