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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谢彤 常静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1-01-19

     本年报由烟台市气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编制。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海林路33号;邮编:264003;联系电话:0535-6893976)。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20年,在烟台市委、市政府和山东省气象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烟台市气象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抓发展、促和谐、强管理”,推进烟台市气象现代化建设迈向更高水平,为加快建设制造业强市、海洋经济大市、宜业宜居宜游城市和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提供优质气象服务。烟台、栖霞通过“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初审,市气象局被推荐为“全国气象部门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

    (二)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烟台市气象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及分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同时,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抓好新闻发布和媒体互动,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取得了良好效果。2020年,市气象局在政府信息工作中,主动公开更加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切更加迅速有效。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的主要内容。烟台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气象新闻、服务指南、气象年鉴、政策法规、科普知识、与民对话、局务公开,以及气象灾害预警、天气预报、天气实况等公众气象服务信息。

2.公开形式。一是在网站上公开。在“烟台气象网站(http://sd.cma.gov.cn/gslb/ytsqxj/)”发布各类信息;二是在公开专栏上公开。通过公开栏将政府信息对内、对外公开;三是在专题活动上公开。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日”、“科普周”等活动,向社会发放各类气象法规、科普、宣传等材料;四是在社会媒体上公开。在烟台电视台、烟台广播电台气象节目发布气象信息,每天多次向社会公众广泛发布有关气象信息。五是其它公开方式。2020,更新决策服务短信库,开通政府协同办公、抖音、今日头条、微博等气象信息服务通道。气象服务接入“烟台一手通”APP。建成气象应急联动平台。共发布预警信号84次,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应邀发布新闻通稿80余篇,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重要气象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烟台市气象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烟台市气象局没有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烟台市气象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20年,烟台市气象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未发生泄密事件。市气象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实绩,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重点对公开的格式、内容、时效等进行梳理。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重点对受理、交办、流转、征询、审核、批复、归档等环节进行梳理,避免因答复不规范、超过时间节点等情况发生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3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5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0

0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4918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各界对气象部门,特别是气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新需求和新期待,2020年市局高度重视加强气象信息公开工作,但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方式有待提高。 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完善。

2021年,烟台市气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和国家、人民群众对气象事业的更高期待、更高要求为目标,在省局党组和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扎实有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创烟台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努力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为加快建设制造业强市、海洋经济大市、宜业宜居宜游城市和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贡献气象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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