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气象局关于印发《2025年升放气球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升放气球活动的安全管理,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升放气球安全监管职责,结合淄博市2025年升放气球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监督检查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市县两级气象主管机构监督责任,升放气球资质单位主体责任和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监督检查对象
监督检查对象:各县区气象局;升放气球活动。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一)对县区气象局的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情况、安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情况。
(二)对升放气球活动的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资质证情况、专人值守情况、活动审批情况、升放气球活动情况、系留气球加装快速放气装置情况、设置识别标志情况和警示标志、配备消防器材情况。
四、监督检查时间和方式
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前,市气象局、各县区气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升放气球活动专项检查。
4月到12月,市气象局对各县区气象局升放气球安全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检查。
五、实施要求
(一)严格执行安全检查任务清单制度
市气象局及各县区气象局在开展升放气球安全监督检查中,要针对不同检查对象使用不同的安全检查任务清单(见附件1、附件2)。检查后与受检单位有关人员沟通交流,告知其存在的事故隐患或问题,违反的法律法规条款和可能进一步采取的处理措施。同时将被检查单位签字认可、检查人员签字的安全检查任务清单携至检查单位归档。
(二)严格执行出具安全隐患和问题清单制度
市气象局及各县区气象局在开展升放气球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安全生产问题或隐患轻微,能够当场改正,并在检查人员监督下完成整改的,可不列入安全隐患和问题清单;发现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事故隐患的,或者存在其他必须限期达到要求的事项,制作升放气球安全隐患和问题清单(见附件3)一式两份,列清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期限和有关要求,经检查人员和被检单位双方签字后,一份留被检单位,一份携回检查单位归档。
(三)严格执行安全整改工作清单制度
被检查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隐患和问题清单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填写安全整改工作清单(见附件4),并附相关文件或现场整改照片,按照规定期限报检查单位。
(四)严格执行安全整改复查清单制度
检查单位收到受检单位提交的升放气球安全整改工作清单后,经核查报送材料,对无需现场复查的,出具升放气球安全复查验收清单(见附件5);对需要现场复查的,以及受检单位未按期提交升放气球安全整改工作清单的,应于整改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派出检查人员到现场复查,出具升放气球安全复查验收清单(见附件5),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严格执行执法检查程序
各县区气象局应当建立检查批准、登记制度。进行检查时要向被检查对象出示执法证件。未经本机关负责人同意,行政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进行检查。检查过程要全记录。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就检查的情况,及时向本机关提交书面检查报告,报告要完整记载检查情况,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六)认真组织,及时汇报
各县区气象局要认真组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并执行符合本行政区域具体情况的升放气球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并报安委会印发或自行印发,同时在集中办事场所或网站予以公示。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落实,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或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各县区气象局要在6月30日前向市气象局上报本地区上半年升放气球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于12月31日前上报本地区本年度升放气球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淄博市气象局
2025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