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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00014349/2022-02414
  • 发布机构:山东省气象局
  • 发布日期: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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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气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气象局的正确领导下,省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各项任务措施,不断加强气象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气象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气象法治工作组织领导。局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中国气象局的工作要求,将推进气象工作法治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协调会等对气象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等法治建设重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落实抓住“关键少数”要求,着力提升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中开设法治专题,编印法治专刊等学习辅导材料全年共组织党组集中法治学习1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交流3次、领导班子学法讲座1次。

二、突出问题导向,积极推进地方气象立法工作。紧紧抓住气象灾害防御组织实施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精心选择确定立法研究项目。组织开展了《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管理规定》修订立法,形成修订草案和论证报告对“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立法草案文本进行修改完善按要求向山东省人大法工委、司法厅报送2022年地方立法计划建议项目。20211111日,山东省人大农委、法工委联合调研组赴泰安市气象局和泰山气象站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立法和贯彻落实《山东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专项调研。山东省“不可迁移气象台站”地方立法制度落实工作获省人大领导批示肯定,修订《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制定“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立法项目被列入2022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类立法计划。制定了“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方案,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立法调研、沟通协调、草案起草三个专项小组,组织推进立法相关工作。

三、主动对标对表,提升气象政务服务工作水平。成立了省气象局政务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我局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组织开展了气象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及标准化提升工作,完成57个气象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要素梳理,实现“互联网+监管”15项行政检查、38项行政处罚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同源管理。全面梳理了气象部门七大类20个子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规范事项要素,省级许可事项五大类16个子项全部纳入山东省一网通办。实现57个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率100%,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材料核验率、全程网办率、零跑腿比率均为100%。在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升放气球单位资质许可以及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许可中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电子印章应用,行政许可事项实现纸质证照和电子证照同步签发。落实省审改办区域评估工作部署,推进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制定出台《山东省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气象领域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规范引导防雷检测和升放气球中介服务机构进驻山东政务服务中介超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立足安全发展,依法履行气象社会管理职能。完善工作机制,作为发起单位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会同空军济南基地航管处和有关部门制定了包括升放气球在内的“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相关工作举措。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全年制(修)订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均按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和登记备案。依托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整合各类系统资源,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落实,推进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检测机构落实服务主体责任、气象主管机构落实监管责任,构建了统一规范、精准智能、多级联动的防雷安全监管体系。组织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跟踪整改,开展逾期未整改隐患清零活动采取集中式与常态化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全省年内共完成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8140次。加强防雷检测资质管理,依法开展防雷检测资质许可工作,完善省外在鲁防雷检测机构登记定期公告制度,组织开展防雷检测机构质量考核,开展防雷检测资质整改和复核审查工作,撤(注)销38家不能持续符合资质条件的检测机构资质,依法查处1以欺骗手段获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案。

五、坚持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2021年全省气象部门普法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以及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专项普法宣传通过邀请专家作专题报告、收看网络课程、开展“宪法宣传周”普法答题活动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3·23世界气象日” “5·12国家防灾减灾日”等契机,通过现场咨询、展板展示、网上答题以及气象部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气象法律法规知识。开发普法产品,编印《气象法律法规规章汇编(2021年版)》,订购分发“八五”普法书籍,建立全省气象部门“普法产品”常态化制作、征集和报送工作机制,向省司法厅、中国气象局报送普法作品4件,1件作品获第十七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优秀奖。推进全省气象部门罚没收入收缴管理工作,突破了“罚无可缴”的执法瓶颈,为气象行政处罚执行奠定了工作基础。

我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立的总体目标和各项重点任务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气象法治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基层法治力量薄弱,不能很好的满足当前繁重、复杂的工作需要二是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相对单一、载体不够丰富,典型宣传有待加强。

2022年,我局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气象局部署安排,健全工作机制,聚力实施气象法治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气象法治体系,强化法治保障,依法发展气象事业,不断提升气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一是组织做好“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制定和《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订各项立法工作,争取按期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二是强化气象法治队伍建设,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是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优化气象许可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加大普法教育宣传力度,组织实施“八五”普法,提高广大气象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法治意识和学法尊法守法的自觉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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