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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00014349/2022-02714
  • 发布机构:山东省气象局
  • 发布日期:2022-05-09
  • 发文字号:

山东省气象局2022年第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公示

2022年4月28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了山东省2022年第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抽查工作会议,现场抽取了检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查时间

2022427日至731日。

二、检查对象

从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中随机抽取的6家检查对象,其中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5家,涉及济南青岛、烟台、日照、潍坊;气象信息服务单位1家,涉及潍坊。抽查单位名单详见附件。另外,经省气象局与省市场监管局、省应急厅协商,从今年起,气象部门作为配合部门参与省应急厅发起的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联合检查。

三、检查事项及检查内容

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联合检查

1.气象部门检查事项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年度报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检测活动

2.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事项为: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2)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3)(驻在)期限的检查;(4)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5)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6)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8)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检查内容为:1)检查是否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涂改行为;(2)检查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等所使用的名称是否与登记注册的名称相同(其中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名称的行为,合伙企业是否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要求提供银行账户名称情况开展核实;(3)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期限,是否存在超出经营(驻在)期限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4)主营业务范围是否与登记的范围一致,是否存在超出登记的经营(业务)范围开展一般性经营活动的行为;(5)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是否与实际路牌、楼层等情况一致;(6)对属于实缴制行业的企业出资情况进行核查,检查企业提交的验资报告、财务报表、银行进账单等证明材料,排查有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线索;(7)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担任其他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否变更未登记;(8)通过到场核实或远程技术手段核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真实性,通过电话、视频、函询等方式对其身份和投资情况进行核实自然人股东,排查是否存在身份被冒用的情况。

(二)气象信息服务单位联合检查

1.气象部门检查事项为:气象信息服务单位的检查检查内容为:气象信息发布、传播活动情况气象信息服务活动情况

2.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事项为: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2)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3)(驻在)期限的检查;(4)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5)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6)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8)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检查内容为:1)检查是否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涂改行为;(2)检查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等所使用的名称是否与登记注册的名称相同(其中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名称的行为,合伙企业是否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要求提供银行账户名称情况开展核实;(3)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期限,是否存在超出经营(驻在)期限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4)主营业务范围是否与登记的范围一致,是否存在超出登记的经营(业务)范围开展一般性经营活动的行为;(5)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是否与实际路牌、楼层等情况一致;(6)对属于实缴制行业的企业出资情况进行核查,检查企业提交的验资报告、财务报表、银行进账单等证明材料,排查有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线索;(7)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担任其他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否变更未登记;(8)通过到场核实或远程技术手段核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真实性,通过电话、视频、函询等方式对其身份和投资情况进行核实自然人股东,排查是否存在身份被冒用的情况。

(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联合检查

1.应急部门检查事项为:对烟花爆竹批发的行政检查检查内容为:1)安全许可情况;(2)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4)从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5)流向管理情况;(6)仓储库房建设合规性情况;(7)“三同时”落实情况;(8)应急预案、应急器材和应急演练情况;(9)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气象部门检查事项为:雷电防护重点单位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为: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情况、定期检测开展情况。

四、检查依据

1.《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3.《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5.《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6.《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7.《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

五、检查方式

随机匹配气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省应急部门执法人员开展检查。

附件:山东省气象局2022年第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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