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9/2024-01842
- 发布机构:山东省气象局
- 发布日期:2024-12-16
《山东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解读
2024年12月16日,山东省气象局制定印发《山东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实施细则》(鲁气规发〔2024〕1号,以下简称《细则》)。现就《细则》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细则》编制的背景是什么?
2016年10月,中国气象局出台部门规章《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指导和规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和证照分离、告知承诺、减证便民一系列改革措施的施行,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资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2022年,中国气象局印发《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评审细则》等管理制度,加强了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评审和检测资质单位监督管理。根据中国气象局规章和文件规定,结合我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工作实际,有必要出台配套制度措施,完善细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认定和管理工作要求,优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认定准入服务。为此,山东省气象局组织开展了《山东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工作。
二、制定《细则》的依据是哪些?
《细则》制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评审细则》《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认定现场操作考核规范》(QX/T 646-2022)等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和技术标准。
三、《细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细则》条款内容设置以精炼、实用为原则。上位法有规定的,《细则》避免重复规定,在上位法的制度框架下进行补充和细化,作出可行性、操作性较强的规定。《细则》共34条,第一条至第五条明确制定目的、适用范围等;第六条至第二十四条对资质申请与受理、资质评审、资质延续、资质变更等进行规定;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三条明确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从事检测活动的各项要求;第三十四条规定了施行日期。
四、山东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申请渠道是什么?
《细则》第六条规定,申请单位可以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或者中国气象局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
五、山东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申请材料包括哪些?
申请单位应当按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简表、技术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从业经历、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检测项目清单等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在《细则》第六条进行规定。
六、山东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认定工作流程是什么?
《细则》第八条至第十六条对资质申请与受理、资质评审等工作流程进行规定,明确了现场核查、现场考核、会议评审、结果审查、公示等工作内容。其中,第十条对现场核查内容和标准进行细化规定,并以附件形式载明现场核查记录的相关内容;第十二条对现场考核方式、内容和标准进行明确。《细则》第十七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了资质延续、变更等事项,为申请单位做好资质认定相关准备工作提供遵循。
七、《细则》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规定了哪些监督管理措施?
《细则》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包括年度报告、持续符合资质条件、设立分支机构或者技术人员变更报告、跨省开展业务信息报告、信息公示、平台应用、信用管理等监督管理措施。这些监督管理措施有利于社会公众了解和选择在山东省开展业务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单位,也便于监管部门及时掌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市场主体信息,加强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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