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1 16:47

2020年滨州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气象局办公室作为滨州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滨州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渤海十三路486号;邮编:256600;联系电话:0543-8198807)。

一、概述

滨州市气象局信息主要公开平台是:滨州气象网站(http://sd.cma.gov.cn/gslb/bzsqxj/)、滨州气象在线官方微博以及滨州气象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职责、政务服务、政策法规、权责清单、服务指南、人事信息、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年报、重大项目执行情况、招标采购、事业发展规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等。

2020年,滨州市气象局共发布各类预警信息114条,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902条信息,阅读量达239.1万;网站编辑审核发布稿件430篇;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滨州市气象局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滨州市气象局尚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水平仍需要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工作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1年,滨州市气象局将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气象领域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的解读力度,着力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加强在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人事管理、重要天气预报预警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强化舆论引导,推动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同时,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申请方式,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理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