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5:0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山东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12号;邮编:250031;联系电话:0531-8160351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山东省气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一年来,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局务公开等信息公开工作。省局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注意研究和解决政府信息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山东省气象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处室协助的工作机制,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落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财政资金、工作动态、人事任免等信息为重点。同时,注重发挥山东省气象局网站(http://sd.cma.gov.cn/)和新媒体(微博、微信、抖音、今日头条等)发布手段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职责、政务服务、政策法规、权责清单、服务指南、人事信息、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年报、重大项目执行情况、招标采购、事业发展规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等。

    2020年,省气象局本级通过山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共发布预警14353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水平仍需要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工作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2年,山东省气象局将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气象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办法,细化任务措施,推动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着力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加强在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人事管理、重要天气预报预警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三是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强化气象部门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整合网站信息资源,优化栏目设置,并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四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气象领域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的解读力度,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强化舆论引导。同时,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申请方式,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理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