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事业单位2021年度检验信息公开内容
2021年财务核算中心在省局党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气象局长会议和省局党组工作部署,努力做好财务管理工作,为省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做好服务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业务开展情况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省局有关制度和财务工作流程,履行核算监督职能,严格报销手续,规范报销行为,圆满完成省局大院11家单位(30个账套)的财务报销和会计核算工作。
(一)按时完成上年度账务结转、本年度新账建立、预算指标录入工作;完成个税申报、社保人员信息变更等工作。按时完成上年度凭证装订及会计账簿的打印装订工作并整理归档,做到移交材料齐全,手续完备,责任明确。完成2020年部门决算、住房改革支出决算、企业决算报表的编制工作。完成各单位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补短板、强弱项,建立健全科学、合理、高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先后修改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操作细则等22项管理制度,对资金、票据、核算、档案、监督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并严格落实。制定资金使用及报销工作标准化流程,规范业务流程。制定报销单退单管理办法,规范退单程序。
(三)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主管会计每月协助各单位做好资产月报填报工作,为各单位出具年度决算分析报告,为省局和各直属单位分别出具2020年度资金收支财务分析报告,年中测算各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和预计结余情况,为各单位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销退单情况分析。
(四)认真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完整、准确、及时上报各单位中央零余额用款计划,按要求及时申报地方零余额用款计划,杜绝在国库集中支付中违规行为的发生。为完成预算执行提供参谋,协助各单位完成预算指标调整,促进预算执行的顺利完成。加强预算执行、资金支出的监督,防止违规支出行为的发生。
(五)利用计财业务系统实现出纳、会计、银行三方之间两两逐笔对账,做到出纳与会计相互监督,及时发现对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避免违规事件发生。
(六)做好银行账户管理工作。完成中国气象局要求的局大院范围内银行账户电子信息2020年数据核对,及时按要求进行账户清理、申报、变更、备案和年检等工作,坚决杜绝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等违规行为,做好农行、建行网银盾权限调整工作。
(七)完成局大院职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结转数据核实工作,协助职工办理工资卡到期换卡和在职职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八)完成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本年度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审核确定工作。配合各单位完成与省社保中心养老保险改革基金清算工作,配合各单位好养老保险改革个人缴费的测算补缴工作。及时办理社保人员增减、社保卡办理、大病资格备案、零星医疗费报销等社保方面的工作。
(九)协助上级做好银企直联试点和推广。根据上级安排,财务中心作为银企直联试点单位,进行了联网调试、系统测试等工作,在省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完成了银企直联系统部署,开通建行、农行大院白名单,大大提高了财务支付的准确性、及时性。
(十)协助各单位做好法人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变更等工作。认真做好票据的购买、代开、登记、保管、开具等工作。协助各单位完成事业法人年检,提供财务报表等。
二、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细则执行情况
2021年我中心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行为;按照规定报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齐全有效,无涂改、出租、出借行为;开展工作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无擅自更改名称行为,单位住所与核准登记的一致;单位使用印章在公安机关指定店户刻制,并严格按照规定管理与使用,无出租出借行为;单位财务独立核算,无抽逃开办资金行为;不存在“双重法人”登记情况;无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三、经费收支情况:
上年结余52.17万元。本年度收入471.67万元,其中财政收入229.52万元,本年度结余70.04万元。
四、资产损益情况:财务独立核算,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具备与承担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五、变更登记的执行情况
2021年我单位未发生变更事项。
绩效和受奖惩情况:无
涉及诉讼情况:无
社会投诉情况:无
其他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