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气象局

一、主要职责

1.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行使行业管理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和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及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组织协调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等多轨道业务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综合观测、预测预报、公共气象服务和信息与技术支持平台的有关工作。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观测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观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气象预报的发布。 4.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雷减灾和升空气球的安全督查工作。 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气候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气象法规的实施,负责本区域内的气象行政执法,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人民政府对县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领导

石 磊    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瑞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文龙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三、所属机构

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审计室、精神文明办)、业务科技科、政策法规科(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纪检组、烟台市气象台、烟台市气象局气象服务中心、烟台市气象局气象综合保障中心、烟台市气象局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烟台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本级、烟台市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本级、烟台市气象学会、烟台市雷电防护技术中心本级、烟台市防雷中心本级、技术装备与信息网络保障中心、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开发区气象局、蓬莱市气象局、长岛县气象局、烟台市牟平区气象局、烟台市福山区气象局、龙口市气象局、莱州市气象局、招远市气象局、栖霞市气象局、莱阳市气象局、海阳市气象局

四、联系电话

  0535-6893976